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展调解工作,是《证券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指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证券纠纷的活动。
(一)、您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纠纷调解申请,视为同意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调解规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全国3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建立了调解协作机制。您提交的纠纷调解申请,皇冠信用盘将视具体情况,转交地方证券业协会调解,或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自行调解。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受理范围包括: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申请不予受理:
1.不属于调解受理范围的;
2.同一争议事项已经或正在由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的;
3.调解申请无具体相对人、无具体争议事项的;
4.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5.纠纷已有生效判决、仲裁裁决或其他处理结果的;
6.中国证券业协会认为不适宜调解的其他情形。
(四)、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在线申请平台提交调解申请时,请您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并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其他证明材料。此外,还须提供对方的姓名或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当事人如果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分支机构(如证券公司营业部或分公司),请务必填写全称。“所属地方协会”要选择作为纠纷直接当事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业协会。
(五)、您申请纠纷调解时所提交上述个人信息将会用于调解申请的受理、调解工作的开展和调解档案的管理。出于推进调解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权力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皇冠信用盘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相应的地方协会、行业机构、监管部门和国家权力机关。皇冠信用盘将在现有技术水平下,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技术手段最大程度地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安全。当您作为代理人提交纠纷调解申请时,请确保您已就上述信息的使用获得了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六)、中国证券协会的调解程序分简易调解和普通调解。简易调解是指工作人员按照您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纠纷当事人联系,促使双方自主达成和解。如果经简易调解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选择调解员,由调解员进行普通调解。
(七)、在调解过程中,您享有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选择调解员及申请调解员回避,自愿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等权利。
(八)、调解过程中,您不得对工作人员或调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不得干扰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调解过程中若发生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或调解员,以及其他方式抗拒调解的,均视为不同意调解,调解将终止。
(九)、您对和解或调解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调解期间所知悉的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事项。不得在之后的司法、仲裁或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者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建议以及书面材料,作为其请求、答辩或者反请求的依据。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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