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主板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交易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00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交易所主板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上交所现有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四、本通知自2022年10月24日起施行。上交所2022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14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不含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
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