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印章使用效率,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现就公司更新的电子印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自2022年11月29日起正式启用以下电子印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其管辖营业部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公章、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公章及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南湖大道证券营业部公章等。
二、我公司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涉及文件、合同、凭证等文书载体。
三、我公司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及防伪技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盖经我公司电子印章系统生成的电子印章与加盖我公司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书一经签署,任何人不得篡改。受众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电子印章网站“https://dzyz.sh.gov.cn”验证签署有效性及时间戳。
特此公告。
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