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拟对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版块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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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保证金比例 |
融券保证金比例 |
沪深主板 |
80% |
100%(私募投资者120%) |
双创板 |
80% |
100%(私募投资者120%) |
北交所 |
120% |
120% |
本通知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仍按照原保证金比例执行,其展期适用调整后的融券保证金比例。
本通知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融资保证金比例及其展期后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原保证金比例执行。
本公告自2024年7月22日实施。
特此公告。
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