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我司决定自2024年8月11日起调整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风险测评结果应在有效期内且风险测评等级为“积极型”及以上;
2.合约到期前30个自然日内提交展期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日8:30-15:30;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
4.信用账户在申请日一年内强制平仓笔数不超过10笔;
5.未被列入交易所融资融券黑名单;
6.展期标的应在我司两融标的范围内;
7.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合约展期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我司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助办理两融合约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如有疑问请详询我司客服热线或营业网点,特此公告。
皇冠信用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